通知公告

海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面试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2日 来源: 作者:

        为确保顺利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作以下工作安排。
        一、 面试名单
 

序号

考生编号

姓名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备注

1

106350306308674

钟志勇

040200

心理学

 

2

104860118019136

简晶莹

040200

心理学

 

3

101650000001639

刘梦航

040200

心理学

 

4

105900123418751

郑瑶

040200

心理学

 

5

106350306110150

黄子妍

040200

心理学

 

6

105110105405601

林鑫

040200

心理学

 

7

105900123418384

陈婉莹

040200

心理学

 

8

101650000001466

孙靖雅

040200

心理学

 

9

101650000001290

吉艳艳

040200

心理学

 

10

102700000009011

郝亚朋

040200

心理学

 

11

101650000001735

彭震宇

040200

心理学

 

12

103380210005758

张豪

040200

心理学

分数并列

13

105900123418353

肖淇滨

040200

心理学

分数并列

14

910300162123004

何洋

040200

心理学

分数并列

15

107180542817252

李梓萱

045116

心理健康教育

 

16

100650011414823

韩月

045116

心理健康教育

 

17

103940210804547

傅清锖

045116

心理健康教育

 

18

100520111106940

武颖歌

045116

心理健康教育

 

19

101650000007314

赵晶

045116

心理健康教育

 

 

        二、面试形式与安排
        (一)形式
        所有专业均实行网上远程面试。
        (二)平台
        学信网研究生远程复试系统
        (三)时间
        调剂考生面试定于5月26日下午2:00,考生于5月25日0:00之前将面试资格审查材料上传至远程复试系统。面试系统测试时间为5月26日上午9:00。
        (四)内容
        1.既往学业表现考核
        满分100分,重点考察考生的既往学习表现。各专业复试小组在综合面试前,对考生提交的既往学业表现材料(本科成绩单、科研成果、获奖情况、毕业论文、社会实践经历等)进行客观评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作假者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具体提交要求详见附件1。
        2.综合面试
        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各考核内容所占时间由各学院自行确定。综合面试各部分考核内容按权重折合(见下文计算办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成绩均计入复试总成绩。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1)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主要考察考生基本的外国语听说能力(含英文自我介绍不超过5分钟)。
       (2)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面试
        建立复试试题库,通过随机抽取试题、现场问答的形式,全面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及潜在能力素质。试题为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并涵括《专业目录》中已公布的复试科目内容。
        3.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是录取的重要依据,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同时考察考生诚信状况。通过考生提交的思想品德鉴定意见及面试综合考核等方式,进行全面审查。
        4.体检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工作由校医院承担,研究生学院统筹协调,各学院负责组织考生入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医院体检。体检时各学院要安排专人进行考生信息核对,以防作假。
        三、面试组织与实施
        (一)资格审查
        所有有意向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提前准备好资格审查材料,并需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具体材料需求详见附件1“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并按材料清单顺序清晰扫描成PDF文件后,按照“报考专业(研究方向)+考生姓名+材料名称或清单序号”命名,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研究生远程复试系统”。
        在面试开始前对考生提交的资格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认复试资格,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通过弄虚作假获取报名资格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考生进入考试的要求
        (1)诚信复试。认真阅读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海南师范大学与报考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2)面试前按要求安装调试好设备。考生端两台设备开启摄像头,电脑自带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另一部电脑或手机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考试屏幕能清晰地被复试小组看到。
        (3)考试开始前,使用线上平台对考生进行“人脸+人证”识别,确认考生真实身份后方可进入候考区,接受工作人员编号,并由复试小组随机抽取顺序进入考试。
        (4)面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面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面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考生自设考场,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并保证此空间中没有接受外来音频、视频的设备。若有违反,按意图作弊进行处理。
        具体要求与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远程复试具体要求与操作流程”。
        (三)突发事故处理
        1.考试中断
        (1)学校方面,如发生因不可控的自然因素(如停电、停网等)造成线上考试中断者,学校将及时联系考生,并尽快安排组织重新考试。
        (2)考生方面,因不可控的因素造成考试中断者,可提供充分有力的证据并同时向相关学院提起二次考试申请,经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研判后,决定是否启动重新考试。每位考生此种情形下仅限一次申请重新考试的机会。考生人为中断考试进程(如考试中途遇手机来电干扰等)或谎报出现了不可控的外力阻断者,都被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其面试成绩无效。
        将严格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对面试全过程按要求进行录音录像,确保复试工作各环节严谨、规范、有序。

                                                                               

                                                                               海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2020年4月26日

 

附件1:海南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所有接收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请将如下材料扫描成PDF文件,按学院指定时间要求通过学信网“研究生远程复试系统”提交。
1.初试准考证(原件丢失者可在研招网下载)。
2.本人填写并签名的《海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承诺书》(见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专区)。
3.本人有效身份证。
4.应届本科生提供就读高校相关管理部门颁发并注册完整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截止为2020年6月30日);往届本科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在学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截止为2020年6月30日);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须出示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获得学历、学位时间以认证书上认定的时间为准。
说明:报考旅游管理、教育管理的本科毕业生,其本科毕业证书应在2017年9月1日前颁发。专科毕业证应在2015年9月1日前颁发。
5.既往学业表现材料,包含本科教务部门提供的成绩单、在学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获奖证书、毕业论文终稿、社会实践经历等,将所含材料制作成一个PDF文件提交。
6.《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品德考察表》(见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专区)。
7.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交验相关证明文件。具体加分资格如下: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具备以上资格的考生以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后台提供的名单库为准,名单库外的考生不予享受加分政策。
备注:上述材料提交后一律不予退还,材料中所有涉及的原件,入学报到时需另行交验。


附件2:海南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操作流程与具体要求
一、远程复试平台
我校远程复试统一使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为https://bm.chsi.com.cn/ycms/stu/。考试时使用APP,请考生相关通知,及时下载。
二、考试环境与考试设备
1.考试环境需设在私密、静音的室内独立封闭空间。
2.考试期间确保网络流畅,不卡顿、不中断。
3.考试期间考生使用双机位,需准备两部具有网络视频功能的电子设备(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智能手机+平板、智能手机+智能手机等),智能手机需确保无电话卡插入,并应事先准备好手机拍摄支架。使用笔记本电脑者需安装最新版Chrome浏览器;使用智能手机考试的考生,要确定是否允许手机浏览器APP访问手机摄像头和麦克风,且保证电量充足不间断。
4.考生两部设备,一部安放在考生面前,接收试题的同时拍摄考生自己的正面答题过程;另一部安放在考生所在空间的后方,以从后面拍摄考生周边的环境。在考试开始前需要考生用其中一部设备环绕考试地点进行视频连线,确定无作弊行为方可进行考试。
三、考试系统操作流程
1.使用本人学信帐号、密码登录系统
2.登录后进入人脸验证。系统提供支付宝App和学信网App两种验证方式。请提前将移动设备安装支付宝App或学信网App(图1)。安装时请允许学信网App使用您的摄像头、扬声器、存储空间、网络等权限,以保证可以正常实人验证。
3.人脸验证后,阅读承诺书,无异议后点击“同意”。
4.按系统页面提示,依次选择考试学校→考试名称→确认准考信息→确认已提交面试材料→我的面试→候考室,等待远程复试助理组织进入考试。
四、具体要求
1.按要求准备考试环境与设备,确保远程复试流畅、顺利。
2.正式考试前,请留意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我校相关通知,进行系统模拟测试。
3.认真阅读《海南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相关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对照其中的要求提前准备好各项材料,并按各学院通知要求按时提交。
 4.考试期间,除必要的工具外,座位周边或桌面上不得出现其它物品;考试过程中不得有他人介入,不允许锁屏,离开监控范围,如有意造成死机、卡顿等情况,则结束面试,视为考试无效并取消复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