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日制教育学原理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
- 发布日期:2018-05-23 09:10:59 点击率:次 来源:
(一)培养目标
1、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爱国守法,有高尚的道德情操。
2、掌握教育学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了解本学科的研究动态与发展趋势,能够熟练运用教育研究方法,具有独立研究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毕业后能在教育及相关领域开展教学、研究和管理等工作的高级专业人才。
3、至少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
4、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二)研究方向
1、教育学原理
2、德育原理
(三)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实行弹性学制。全日制硕士生学习年限为2-4年,在职攻读硕士生学习年限3-5年。对于提前完成规定的全部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的,经专家推荐和严格考核,可以提前毕业,但学习年限不得少于两年。
(四)课程设置
开课单位 |
课程类别 |
课 程 名 称 |
开设 学期 |
学时 |
学分 |
考核方式 |
||
研 究 生 处 |
公共 必修 课程 |
政治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1 |
36 |
2 |
考查 |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文科) |
2 |
18 |
1 |
考查 |
||||
第一外语(英语) |
1-2 |
180 |
4 |
考试 |
||||
第二外语(待定) |
3-4 |
90 |
2 |
考试 |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1 |
36 |
2 |
考试 |
||||
各 培 养 单 位 |
专业 必修 课程 |
专业 基础课 |
教育学原理 |
1 |
54 |
3 |
考试 |
|
教育社会学 |
1 |
54 |
3 |
考试 |
||||
教育心理学 |
2 |
54 |
3 |
考试 |
||||
专业课 |
教育科研方法 |
2 |
36 |
2 |
考查 |
|||
教育哲学 |
1 |
36 |
2 |
考查 |
||||
教育基本理论专题研究 |
3 |
36 |
2 |
考查 |
||||
专业 选修 课程 (至少 选3 门) |
教育学 原理方 向
|
教育人类学 |
2 |
18 |
1 |
考查 |
||
教育名著选读 |
4 |
18 |
1 |
考查 |
||||
现代教育流派 |
3 |
18 |
1 |
考查 |
||||
当前中国教育热点问题研究 |
3 |
18 |
1 |
考查 |
||||
当前发达国家的教育制度与教育改革 |
4 |
18 |
1 |
考查 |
||||
教育统计与SPSS |
4 |
18 |
1 |
考查 |
||||
专业外语 |
3 |
18 |
1 |
考查 |
||||
德育原 理方向
|
品德心理研究 |
2 |
18 |
1 |
考查 |
|||
德育理论专题研究 |
3 |
18 |
1 |
考查 |
||||
当前中国教育热点问题研究 |
4 |
18 |
1 |
考查 |
||||
教育伦理学 |
3 |
18 |
1 |
考查 |
||||
道德教育名著选读 |
4 |
18 |
1 |
考查 |
||||
教育统计与SPSS |
4 |
18 |
1 |
考查 |
||||
专业外语 |
3 |
18 |
1 |
考查 |
||||
补修 课程 |
中国教育史 |
1-2 |
51 |
3 |
考试 |
|||
外国教育史 |
1-2 |
51 |
3 |
考试 |
||||
课程与教学论 |
1-2 |
54 |
3 |
考试 |
||||
其他必修 环节 |
Seminar |
1-4 |
— |
3 |
考查 |
|||
实践活动(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各半) |
2-4 |
— |
2 |
考查 |
||||
总 计 |
37-38 |
≥34学分 |
|
|||||
(五)培养方式
充分发挥导师指导研究生的主导作用,调动研究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采取导师个人负责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研究生自学、自研为主,教师教授、辅导与师生共同研讨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六)学位论文工作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部分,研究生至少用一年至一年半时间撰写论文。研究生应在第四学期完成论文的选题工作,提交撰写学位论文的工作计划,向指导组做开题报告,经指导组讨论,认为选题合适,计划可行,才能正式开展论文工作。开题报告一经确定,中途一般不更换题目。第四学期结束前,将开题报告交研究生处,逾期未交者,按论文工作不满一年处理,第6学期研究生处一律不接收学位论文答辩申请,顺时延长。
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答辩前,须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与本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研究论文。具体要求详见《关于海南师范大学学位论文的若干规定》。
(七)其它说明
Seminar是引导研究生结合自身的专业课程学习与学位论文工作,围绕本学科或相关学科领域的前沿动态、最新进展、已取得的研究成果等通过专人报告或集中讨论的方式进行学习。每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完成4次以上Seminar报告,且获得“通过”以上成绩不少于4次的记3学分。
实践活动包括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教学实践主要包括:担任本科课程若干章节或讲授专题;主持课堂讨论,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等。其中,课堂教学不少于10课时。教学实践结束时,由学院进行考核,并填写《硕士研究生教学实践报告》,考核合格者记1学分。社会实践是研究生掌握和实践教育理论、进行教育研究的重要环节,可由个人或组成调研小组,选取社会关注的教育课题,开展实地调研工作。社会实践结束后,撰写调研总结或调研报告,由学院进行考核,并填写《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报告》,考核合格者记1学分。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原则上安排在第四学期,由学院统一安排。
跨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还需补修本学科的本科生课程3门,需在1-3学期之内修读完并且考试合格,不计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