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上半年普通话培训与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13日 来源: 作者:
经海南省主管部门同意,我校2013年上半年度普通话培训与水平测试工作定于4-5月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本着自愿报名的原则):
(一)需要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且尚未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
书的在职教师(中文专业需达到二级甲等,其他专业需达到二级乙等);
(二)尚未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的2013届毕业班学生,其中表演专业毕业生应当达到一级水平,师范类中文专业毕业生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师范类其他专业和旅游等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毕业生应当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三)需要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其他各年级在校学生;
(四)其他人员。
二、报名时间:2013年3月17日(星期日,逾期不受理)
(龙昆南校区)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
(桂林洋校区)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6:30
三、报名地点:
(龙昆南校区):第一办公楼(501)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桂林洋校区):信息学院大楼中楼三楼实验中心办公室
联系电话:0898-65886185
四、报名办法:(只受理以班为单位集中报名,不受理个人报名)。
以班为单位集中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1、填好考生信息的报名表1份(报名申请表附后,可复印使用,一寸照片3张,分别贴在报名表中贴照片处)。
2、测试培训资料费50元/人(含测试费和培训资料费)。
3、电子版考生信息一览表(Excel表格,请登录以下网站下载)。
http://second.hainnu.edu.cn/dzjgou/hsrsch/Single_page.php?id=288&&cid=22
五、培训与测试的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领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5月16-17日(以班为单位到南校区第一办公楼501室集中领取)。
七、凡属于大学就读期间获得的达到规定等级的普通话水平证书,在毕业时均在有效期内。尚未获得所在专业应达到的普通话水平相应等级证书的各年级学生,应自行做好提前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计划安排,以便留有测试不达标时的补测机会,避免出现因测试不达标影响按期申请教师资格或其他执业资格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