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6日 来源: 作者: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校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海师办【2018】100号文件规定程序及办法,对照《海南师范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规定条件和标准,经教师本人申报、申报材料公示、学院专业技术评审领导小组审核、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委员会评议推荐、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确定推荐以下5名教师认定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孙自强 申报教学型教授
李伟言 申报教学科研并重型教授
郭 敏 申报教学型副教授
叶秀丹 申报教学科研并重型副教授
刘 宁 申报教学科研并重型副教授
如对以上申报人员申报资格或其他任何方面存有异议,请于2018年12月2日前向学院评审领导小组或学校相关部门反映。
教育与心理学院评审领导小组联系电话:65881093
海南师范大学人事处联系电话:65888166
海南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办公室联系电话:65882013
教育与心理学院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