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国资处关于心理学院与教育学院资产处置的安排,现报废资产一批,报废明细附后。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办公室(联系电话:65881093)反映。心理学院 2022年10月26日 附件1:报废固定资产http://f.hainnu.edu.cn/2022/1026/20221026105434743.xls附件2:报废家具http://f.hainnu.edu.cn/2022/1026/2022102610544637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