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院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6日 来源: 作者:
各相关考生:
根据《海南师范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相关精神,心理学院就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加复试人员
我院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采取差额复试原则,复试比例按1:1.2确定。凡是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B类地区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报考我院,并在研究生招生系统平台收到我校发出的复试通知的考生,请自行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复试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复试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地点 |
3月30日下午3:00-5:30 |
考生报到,复试资格审查 |
田家炳教育书院三楼心理学院会议室 |
3 月31日上午 9:00—11:00 |
专业笔试(满分100分) |
田家炳教育书院304 |
4月1日 8:00—12:00/14:30-18:00 |
心理健康教育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含外语口语听力测试) |
田家炳教育书院306(候考室)、心理学院会议室305 |
4 月1日上午 9:00—11:00 |
心理学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含外语口语听力测试) |
田家炳教育书院303(候考室)、304 |
4月12日下午3:00-5:30 |
调剂考生报到,复试资格审查 |
田家炳教育书院三楼研究生教室 |
4 月13日上午 9:00—11:00 |
调剂考生专业笔试(满分100分) |
田家炳教育书院三楼研究生教室 |
4月13日 14:30-18:00 |
调剂考生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含外语口语听力测试) |
田家炳教育书院三楼研究生教室 |
注:1、考生复试过程中均需随身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2、复试时未按时报到者,做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处理,请勿自误。
三、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请按《心理学院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的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准备原件和复印件。
四、复试工作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0898-65881093
五、其他
有关本单位复试的其他相关事项详见我单位网站公布的《心理学院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海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