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报废公示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8日 来源: 作者:

根据《海南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心理学院拟对达到相关规定使用年限且无法正常使用的资产进行报废处理。拟处置的国有资产共计4件,资产原值为2107185.2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1日

联系人:齐琦,联系电话:13976606475

报废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