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心理学院对达到相关规定使用年限且无法正常使用的资产进行报废处理。拟处理的国有资产共计24件,资产原值2734695.2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0日
联系人:吴老师,65881093
附件:心理学院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
根据《海南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心理学院对达到相关规定使用年限且无法正常使用的资产进行报废处理。拟处理的国有资产共计24件,资产原值2734695.2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0日
联系人:吴老师,65881093
附件:心理学院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