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海师人函【2025】25号)文件和《关于做好高校教师及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海师人函【2025】56号)》要求,现将刘海燕同志申报教授职称、卢秀玲同志申报副教授职称、王珊珊同志申报副教授职称、齐琦同志申报高级实验师、刘媛媛同志和贾彦茹同志认定讲师的相关材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地点如下:
1. 《海南师范大学2024年度职称评审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公示地点:田家炳三楼心理学院办公室。
2. 《海南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公示地点:田家炳三楼心理学院办公室。
3. 其他科研业绩和教学业绩纸质版材料材料,公示地点:田家炳三楼心理学院办公室。
公示时间自2024年6月16日至6月23日,如对以上同志申报资格或申报材料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2024年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委员会或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反映。
学院办公室电话:0898-65881093,邮箱:289407592@qq.com。
心理学院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