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院2025年度职称评审材料公示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26日 来源: 作者:
根据《海南师范大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海师办[2021]87号)文件要求,心理学院4位老师参加此次职称评审:刘海燕、刘宁申报教授职称;王珊珊、贺斐申报副教授职称。按照文件要求,现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6年1月26日-2月1日(共7天)。
1.申报人填写的所有表格、提供的各项业绩及证件等全部纸质材料,公示地点:龙昆南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311心理学院办公室;
2.申报人提交的《海南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公示地点:心理学院网站。
若对上述同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异议,请及时向学院反映。办公室电话:0898-65881093。

